为进一步标准和改进温县城区路途交互与通行次序,提高通行功率。依据《中华公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,温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依据城区路途交互与通行实践,决议对城区以下路途实施限时单向通行。现公告如下:
1.温泉路与公民大街交叉口至温泉路与育才街交叉口(温泉路医药公司至公民医院路段)。每日7时至19时限行,答应机动车由西向东行进;
2.育才街与温泉路交叉口至育才街与复兴路交叉口(育才街公民医院至东关菜市口路段)。每日7时至19时限行,答应机动车由南向北行进;
3.公民大街与复兴路交叉口至公民大街与温泉路交叉口(公民大街盛宏西侧路段)。每日7时至19时限行,答应机动车由北向南行进;
4.新建街与黄河路交叉口至新建街与复兴路交叉口(试验中学门前路段)。每日7:20至8:20、11:30至12:30、17:00至19:30三个时间段限行,答应机动车由北向南行进,节假日不限行。
上述路段通行规矩以此公告为准,凡违背禁令标志、标线行进的车辆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经过电子抓拍取证或交通警察现场处分。